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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課儀軌
經論法要
 
 
上師五十法頌(31-40頌)

三十一.常時咕嚕坐或起,各按坐起徐禮敬;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夜水危險路行中,許准後自作前導。


    上師站起來的時候,弟子也要很恭敬的站起來;坐在上師面前時,注意坐的姿態及衣服等,不能隨便散亂,必須規矩、恭敬、端身正坐。如果沒有特別事情,平常不能坐在上師的面前。

   
走夜路遇危險,或平時須要帶路的時候,先請示上師准許之後,才到前面作前導。


三十二.阿闍黎前或見處,有智不應現疲身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不倚柱及牆壁等,亦不屈指節作聲。  


    在上師看得到的地方,有智慧的弟子,不應當現出疲勞的樣子;身體不靠著柱子或牆壁,也不彎曲指節發出聲響。


三十三.若須替師浴身足,濯足身等奉侍時;
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  先白頂禮師令知,完後頂禮自作事。


    如果奉侍上師洗腳或沐浴,先要稟白上師,頂禮三次後才開始。洗完之後,也同樣要頂禮上師三次,才算完成。若是上師沒有其他的交待,就可以做自己的事情。


三十四.弟子名稱上師時,不稱只名下有禮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為得恭敬餘人前,上師名前特點稱。


    弟子須要稱呼上師名字的時候,不得直接叫上師的名字;為了自己或他人的恭敬,在上師的名字前面,加上恭敬或有意義的稱呼之後,才可稱上師的名字。


三十五.先請何作上師令,說全遵照上師令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雙手合掌心耳一,樂心憶持咕嚕令。


    請示上師時,必須態度恭敬地問:「需要弟子做什麼事?」上師有所指示後,就應該遵照指示去辦。上師在開示指導的時候,應該雙手合掌、專心恭敬地聽受,平時樂心憶持,並且銘記在心。


三十六.有笑嗽時上師前,應當則以手遮口;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 若有完事白上事,當無得意軟語明。


    在上師面前如果想笑或咳嗽時,應該用手遮住口;上師交代辦理的事情,做完了之後,不可以有得意的表情,應當以柔軟語回報上師。


三十七.淨心前來欲聽法,上師前坐具威儀;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心身衣等規律正,合掌前跪應三請。


    弟子在請求上師傳法的時候,應先調伏慢心,穿著清潔整齊的衣服,以清淨心來到上師的面前,很有禮貌的雙腳跪下、合掌、慇懃的請求三次。


三十八.供養上師與時時,捨離野心憍慢心;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三門當如初適嫁,攝心低顏甚慚赧。


    供養上師、或者為上師做事時,應當捨離恩心和憍慢心。不能想:「我很了不起,我的功德很大,我為上師做這麼多事情,我有恩於上師。」如果有這樣的想法,在很多經論裡面都說到,是非常嚴重的罪業。

    對於自己身、口、意三門的所作所為,應該時時注意。不能有恩心、憍慢心;不能有洋洋得意的表情;也不能張大眼睛瞪著上師。應當如初嫁的婦人,攝心、低頭、慚愧、羞怯的模樣。


三十九.嚴身具等生愛樂,不得現於上師前;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餘事一切自思惟,切勿自作當遠離。


    在上師的面前,不顯露出自己對衣服、臥具等資生用具的貪愛心;還有其他方面,也應當好好思惟,一切不應做的事情,都要遠離。


 四十.開光壇城火供等,說法集子度弟子;
          同城金剛上師居,一切無旨不應作。


    在上師的住處,或者上師在的時候,沒有上師的准許,不得做開光、壇城、火供或傳法等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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